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30日讯(记者 张静)在夏季消防检查专项行动中,双流区公安消防大队在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西航港街道长城路二段499号金色校园广场的成都锦玉欣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超市,存在疏散走道上设置卷帘门、过道及部分商场区域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进行装修等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消防条例》、《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司存在的火灾隐患已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流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向该单位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按照要求于2017年12月15日前完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要求,双流区公安消防大队就成都锦玉欣商贸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请示区政府予以挂牌督办,建议属地街道办西航港街道办和行业主管部门区商务局共同督促该公司积极整改火灾隐患,切实有效形成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合力。
考虑到该场所属于人员密集场所,来往人员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的关键时期,双流区公安消防大队还将采取防火监督干部定期上门帮扶指导隐患整改和派出属地专职消防队驻点巡防等方式,对该商场消防安全实行驻点巡防,切实保障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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