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政府调整成立由区长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8年09月30日 15:20:03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郭晓彤

  四川新闻网成都9月30日讯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青白江区消防大队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进一步健全全区消防工作协调机制,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区政府办印发通知,青白江区调整成立了由区长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区政府召开了14届第47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政府消安办《关于调整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的请示》。会议议定,由区政府消安办负责,根据会议意见对《关于调整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的通知》进行修改完善,经张旭伟同志审签后,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实施。

  2018年9月30日,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调整区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的通知》(青府办函〔2018〕63号)。调整后的区政府消安委由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组成。区政府区长池勇担任区政府消安委主任,区政府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张旭伟副区长担任区政府消安委常务副主任,区政府刘勇、张彬、何丽、杨军、周健、覃渝平等其他副区长担任区政府消安委副主任。区政府消安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大队,负责区政府消安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大队大队长王衢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邓斗星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袁智力担任。同时,根据需要,对区政府消安委成员单位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由原来的33个区级单位调整为39个。调整后的区政府消安委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目督办、区民宗局、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科经信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局,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统筹城乡和农林局、区商务局、区文体广新旅游局、区卫计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区安监局、区政府应急办、区行政审批局、港管委、区欧管委、区工管委、区总工会、区房管局、区档案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消防大队、区国投公司、新开元公司、融禾公司、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

  此次区政府调整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说明了青白江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信心和决心。青白江区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在各自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