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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主要对场所内是否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花线以及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电线是否套管保护;是否做好防火分隔等内容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还对每一家的业主提问是否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业主是否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危害性、严重性的了解,是否学习、熟知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针对检查出的电线裸露、个别灭火器失效以及业主不熟悉使用灭火器的问题,检查人员依法下发改正通知书,并与业主签订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书,要求各业主要对各自的场所尽好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于潜在的火灾隐患,要懂得自查自纠,立即整改,不能马虎大意,坐视不管,置生命财产安全不顾。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也提高了各个场所的火灾防控能力,为辖区火灾形势的平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