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0月28日讯 为进一步消除企业厂房的火灾隐患,规范厂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避免重、特大火灾及恶性事故的发生,近日,新津消防救援大队深入辖区内企业厂房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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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认真听取了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并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单位消防设施储存场所是否安全合理;安全通道及出口是否堵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等情况展开了细致地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当即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被检查场所迅速落实整改措施,能够当场整改的督促其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检查结束后,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单位负责人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二是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严禁使用明火,严禁违规用电,各类危险物品专库存放,物品入库前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做好预防措施;四是保持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配备完善的消防安全设施,加强消防控制室及各类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加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按照难易程度,分阶段、分计划进行指导服务,从“小隐患”入手解决“大问题”。